
9月26日,据《马卡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已正式了结涉及皇家马德里俱乐部与马德里市政厅的旧案,裁定结果对双方均有利。根据裁决,皇马将收回其在2016年支付的2030万欧元款项。
欧盟委员会认定,双方在2011年就“四塔”地区开发签订的城市规划协议,不构成国家援助,皇马也未从中获得不当优待。这一结论,实际上是对该机构2016年决定的修正。当时,欧盟委员会曾认定该协议为非法公共援助,并要求皇马向马德里市政厅退还2030万欧元。在皇马提出上诉、欧盟法院介入后,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查案件,最终确认2011年协议中的补偿方案,是市政厅当时的最优选择。
争议始于1998年,马德里市政厅承诺将拉斯塔布拉斯B-32地块交付皇马使用。因承诺无法履行,双方于2011年重新协商并签订新协议,约定了经济与城市规划方面的补偿措施。尽管此前欧盟委员会对补偿估值存疑,但现已认可当时由土地注册处、市政技术人员及多家独立评估机构所采用的评估标准是合理有效的。
委员会还指出,市政厅在签署协议前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法律、经济及城市规划报告,其程序与市场条件下私营主体的操作一致。
随着最终裁决落地,皇马将立即申请收回2030万欧元及相应利息。俱乐部表示,这场持续超过十二年的诉讼对其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皇马在官方声明中强调:“这一裁决印证了皇家马德里在运营管理中始终秉持透明、诚信和正直的原则。”